学车指南
深圳学车考试流程
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试期间请遵守考场纪律,下列行为将中止考试或取消考试资格。
科目一考试
中止本科目考试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中止本科目考试,本科目成绩作废,重新预约考试:
- 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;
- 接听手机、查看传呼机的;
- 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;
- 大声喧哗,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。
取消本次考试资格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(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,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):
- 翻看传、带资料或书籍的;
- 在考场内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的;
- 指点他人考试的;
- 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;
- 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的。
科目二考试
中止本科目考试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中止本科目考试,本科目成绩作废,重新预约考试:
- 接听手机、查看传呼机的;
- 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;
- 大声喧哗,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。
取消本次考试资格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(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,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):
- 翻看传、带资料或书籍的;
- 在考场内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的;
- 指点他人考试的;
- 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;
- 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的;
- 在考试车上设定与考试有关的标志或电子仪器的。
科目三考试
中止本科目考试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中止本科目考试,本科目成绩作废,重新预约考试:
- 接听手机、查看传呼机的;
- 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;
- 大声喧哗,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。
取消本次考试资格
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(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,注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档案):
- 在考车内指点他人考试的;
- 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场外指导的;
- 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的;
- 在考试车上设定、使用与考试有关的标志或电子仪器的。